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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10-10 作者:本站编辑浏览次数:
日前,国资委以视频形式召开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会,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部署。国资委党委委员、秘书长彭华岗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国资委副秘书长庄树新主持会议。
会议要求,各中央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意义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。会议强调,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资委要求,科学合理、“一企一策”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,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,调整优化能源结构,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,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;要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,抓好组织实施,确保取得成效,发挥好中央企业引领作用。
会议对《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》《中央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》进行了解读。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、各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。
此前据中国环境报道,国资委社会责任局曾向各家中央企业征求《中央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意见。国资委将结合征求意见情况,进一步修改完善《指南》,按程序印发实施,组织各中央企业于2022年底前完成自身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。
据统计,目前已有近20家中央企业正式发布了碳达峰行动方案或工作计划,其他企业也在抓紧推进方案编制工作。
国资委社会责任局指出近20家央企已发布碳达峰行动方案或工作计划,但仍存在一些问题。
总体上看,中央企业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还存在一些问题:
1、有的企业没有全面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,编制碳达峰方案缺乏数据基础;
2、有的企业没有充分考虑自身产业布局、发展阶段,设定的碳达峰目标缺乏科学依据;
3、有的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力度不大,提出的碳排放峰值较当前水平大幅增长;
4、有的企业没有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,方案中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。
2021年11月,国资委印发《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》,对中央企业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作出部署。
根据《指南》,主要内容由七个部分组成,共32条。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,明确《指南》适用范围,中央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定位、编制原则、编制范围和期限、编制主体和程序、成果要求等。
自2022年8月1日起,国务院国资委出台《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施行。